每两周的周三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全上海有资质接受司法拍卖委托的34家拍卖行的代表都会来到这里。他们要在这里以当众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将要受托拍卖的司法标的。在每家拍卖机构随机选取代表拍卖机构的号码后,这些号码会与标好号码的标的随机配对。每一次摇号都是随机的,这种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法院工作的廉洁,让法院的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今年是上海高院采用这一司法拍卖模式的第十个年头。最近,最高法院对于上海高院司法拍卖改革十年成果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以最小的人力投入,取得最大的改革实效。”

  2002年上海高院开始司法拍卖改革,司法拍卖标的开始集中到高院统一管理委托。而此前,多以法官个人联系拍卖行的方式操作。2004年1月,上海高院创新委托拍卖模式,开始采用摇号委托拍卖行进行司法拍卖。

  十年来,上海高院在司法拍卖领域不断创新,从最初的拍卖行资质参差不齐到现在的择优选用,定期考核,选取34家有资质、操作规范的拍卖行予以司法拍卖委托,定期考核确保了对选用的拍卖机构“不搞终身制”,带动了上海整个拍卖行业的规范操作。2011年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成立后,上海高院更是能够直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拍卖现场,进一步确保了司法委托拍卖的公开透明。上海高院集中委托,电脑摇号公开进行,每一拍卖机构接受委托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种类、评估价值等情况也全部公开。对单件评估价格在1亿元以上的执行标的物,则交由专门机构按照招投标方式确定委托拍卖机构。十年来,无论是法官还是参与司法委托拍卖的拍卖机构都保持着令人欣喜的零投诉记录。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利益,上海高院的司法委托拍卖由双向收费改为单向收费。委托拍卖需要向拍卖机构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增加了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本。为了降低成本,保障当事人利益,改革后拍卖机构只向买受人收取佣金,而不得再向委托方收取佣金。

  十年改革成效显著,今年1-9月司法拍卖总成交额61.1亿元,其中网络竞买人成交28.9亿元,占47.3%,拍卖成交率91.1%,成交标的平均溢价率高达41.2%。“这是与评估价而不是起拍价比较得出的数据,表明司法拍卖的收益是实实在在的”,市高院的相关人士这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