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台江法院在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区委区政府坚定支持下,成立全省首个文化遗产巡回法庭“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法庭揭牌仪式在上下杭永德会馆、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举行。这是台江法院深刻领会、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和《〈福州古厝〉序》精神的具体实践。福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尤猛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林瑞良,福建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岩峰,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明,福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伟,台江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高艳芬共同为巡回法庭揭牌。省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珩,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勤民,台江区委书记李凡,区委副书记、区长叶仁佑,区委常委陈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勤等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此次活动。
揭牌仪式上,福州市法院院长胡志伟作了介绍,法庭在上下杭永德会馆、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设立了两个工作点,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采取跨域立案、集中审理、三审合一的方式,专业化审理涉及古厝及文化遗产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二是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制度优势,积极引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使案件审判汇集更多民智。三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定期联络工作机制,针对福州古厝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四是充分发挥司法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利用巡回法庭开庭的契机,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福建省法院副院长欧岩峰提出成立法庭是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的创新做法。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尤猛军对 “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提出成立巡回法庭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对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州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