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诉侦沟通和交流机制,承办人就证据的“三性”等问题在侦查时进行个案引导,确保起诉质量,2019年来,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件53人。

  二是出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标准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毒品犯罪、信用卡诈骗等类型案件证据参考指引,引导公安机关按照审判标准,加强证据收集工作,注重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及证据体系的充分性。

  三是强化对证据收集程序的监督,规范证据固定、收集、流转等程序。发现案件证据瑕疵,要求侦查机关补正107件次,针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不规范取证、怠于取证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以及检察建议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