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建检委会秘书处架构。选任7名业务骨干担任检委会兼职秘书,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预先审查,审查人列席检委会发表意见。二是推行检察长末位表态制。对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先充分听取案件承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检委会各位委员意见后,检察长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最后表态,确保议案的质量。三是建立检委会决定跟踪督办制度。去年来共跟踪督办检委会研究案件78件、议定事项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