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在校中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经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与福州第四中学充分协商,双方结成“检校共建”单位。2013年10月30日,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林航检察长、郑启芳副检察长及未检科的干警出席了在福州第四中学开展的检校共建仪式。会长,林航检察长与刘友声校长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书》并揭牌留念.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蔡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