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关于涉文物资源与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台江法院设立的“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福州市辖区内“列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执行案件,即前述古建筑、文化遗产的产权确认、转让、继承、分割、合作开发、租赁、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修缮、建设、保护、规划许可、审批管理等行政案件,以及上述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执行案件。除了上述案件不再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外,对于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述类型民事、行政案件中既有涉文化遗产保护因素,又有涉香港、澳门、台湾或涉外因素的,亦由“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审理。

  台江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将先行先试,持续推动巡回法庭的审判、解纷、宣传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