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台江区院共审查办理信用卡诈骗案件34件35人,其中恶意透支的有32人,占91.43%。

  针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频发的情况,日前,台江区院主动邀请区公安分局、部分基层派出所代表及辖区内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9家银行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如何认定银行的催收时间、如何固定银行催收证据等问题展开讨论,并达成三项共识:一是银行方面应注意规范信用卡发放工作,严格申领条件,并明确告知申领客户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恶意透支的可能。二是银行需注意几种“阻却性”事由,从严把握客户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同时应加强证据意识,对透支信用卡客户进行催收时,可以采取书面签收、电话录音等方式将证据固定、保存。三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注意规范司法行为,同时各单位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