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安装监控设备,将11家守信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微信视频等方式远程监督检查企业300多家(次)。二是健全完善三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2022年e治理平台、企业微信平台分别接收、处置事件信息382起、4352起。三是强化信访查处工作。完善信访查处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出动3140多人次,处理各类信访件1258件,立案查处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