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勇于拼搏、争先创优”的台江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找定位、善作为。

  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20人,提起公诉5003人。

  其中主动履职战疫,批捕涉疫犯罪4人,起诉9人,办理的福州市首例“口罩诈骗案”获得较大反响。

  坚定不移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批捕黑恶犯罪76人,起诉120人,重点办理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8” “8·14”“9·6”等涉黑专案。

  积极参与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扎实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344人。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6人,追赃挽损3883万元,建成全市首家金融检察工作站。

  助力脱贫攻坚,为因案致贫返贫等17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6.2万元。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成立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办理各类生态检察案件52件,就闽江公园外堤违建问题提起跨级别行政公益诉讼并胜诉,为全省首例。

  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2人,监督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6件,支持追回执行款70.8万元;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主动送法上门,发出32份检察建议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2件22人;监察体制改革后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6人,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9人。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低限度容忍”,批捕40人、起诉42人;对未成年被害人“最高限度保护”,建立“一站式”办案中心,避免“二次伤害”。

  持续打造“检爱驿站”平台,以“专业化+社会化”帮教实现“零再犯”,促成52人重返校园或顺利就业。

  向管教缺乏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30份,辛某某寻衅滋事案入选高检院案例选编。

  锲而不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力推进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创设“青蕾之洲”普法基地,常态化送法进校园82场。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9件,督促“美团”“饿了么”外卖商户下线整改326家,促成省食药监局清查无证经营的药企109家,助推责任部门加强窨井盖施工、管理和养护,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治理。

  着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56人、不起诉379人,较5年前分别上升50.6%和88.6%,诉前羁押率降至61.35%。

  持之以恒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受理的743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集中治理涉检重复信访,院领导带头办理化解信访积案13件,息诉了三起因非法集资导致的上百人集体访;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和解20件,达成赔偿金额87.36万元,并联合律师事务所探索赔偿金提存制度,避免被害人“漫天要价”。

  全面推开检察听证,重点围绕争议性案件和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类案件开展听证39次,让公平正义“可围观”。

  注重能动履职,就“僵尸车”占道、电梯使用安全、危化品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9份,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针对省内高校和辖区单位违规购买、存放危化品问题督促整改,促成3000多公斤危化品废弃物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