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查办脱管、漏管、违法情形为重点,震慑监外服刑罪犯再犯罪。采取“准时监督、及时纠违、按时回访、适时帮教”的“四时工作法”,积极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2018年以来共核查纠正脱管、漏管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0人次,督促司法局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服刑人员警告处理9人次,撤销缓刑4人次,其中已收监2人,上网追逃2人。

  二是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监督为重点,防范暂予监外执行被滥用。2018年以来开展暂予监外服刑罪犯疾病鉴定专项监督20人次,认真核查相关单位提供的病历及疾病报告,对体检过程进行现场监督10人次,并1名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在矫服刑人员收监。

  三是以警示教育培训为重点,促使监外服刑罪犯尽快融入社会。建立在矫人员警示教育机制,2018年以来联合区司法局不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10场,个别谈话30人次,树立“服刑”观念,矫正其仇视、报复社会及破罐破摔等病态心理,促使其重拾信心。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集中教育、就业培训、监督帮扶、临时安置等服务15人次,司法救助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