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台江区法院将犯故意伤害罪的罪犯曹会林交付台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司法局经多次电话通知被告人曹会林拒不到台江区司法局报道,我院经调查、核实,并主动与被告人曹会林沟通,曹会林明确表达其不报道的态度,我院建议台江区司法局及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撤销该人缓刑,2019年1月4日,该人已收监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