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江区院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9件109人,其中依职权审查30件30人,占27.5%,同比2017年增长42.86%,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并获采纳22件22人,提供就业帮助1件1人,无一出现脱逃、翻供、再犯罪等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坚持内外联动,加强依职权办案的比重。借助刑事执行检察统一子系统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动态对接机制,强化对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且认罪认罚案件的筛查,依职权对每个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初审。今年累计依职权初审664人,筛查出可能具有变更条件的30人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坚持量化精准评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参照量刑建立评估机制,对立功、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捕后人身危险性变化的11种情形因素进行量化评分。重点关注无酒后和逃逸情节的交通肇事、有赔偿和解意愿的轻伤害及有还款能力的信用卡诈骗案。

  三是坚持柔性司法。发挥教育引导、跟踪监督、社会帮教和司法救助等多重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跟踪回访25人次,检察官法制教育10人次,对变更强制措施外地无业人员提供就业辅导和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今年已对1人犯罪嫌疑人提供就业帮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