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江区检察院顺应司法改革新形势,将流程监控作为内部监督的着力点,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从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主动作为,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有效实现案件管理力度和效果双提升。

  一是拓广度,实现流程监控全覆盖。一是全程监控无死角。受案环节建章立制,统一规范。制定《案件受理细则》,明确案件受理标准、审核注意事项和装订标准,与公安机关沟通落实标准,强化对“带病”案件的过滤作用,把好案件入口关。送案环节严格审核,倒逼办案规范。重点审核统一应用系统线上节点和线下操作是否一致,法律文书的制作、审签和电子签章、用印是否规范,案卡信息填录是否完整,及时督促承办人整改问题,确保送出的案件符合送案标准。此外,将流程监控范围细化至每一办案环节的每一流程节点,包括办案期限、法律文书制作、当事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权利保障、涉案财物扣押处理情况、案件信息公开等,实现办案流程监控的全覆盖。二是内部信息互通互用。改变流程监控工作“散打”“游击”状态,打造“流程监控员+办案部门联络员”联合监督模式,案管部门流程监控员负责日常动态监控,办案部门联络员负责督促承办人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二者实时对接,发现问题与纠正整改同步进行。定期组织业务部门联络员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和自评自查工作,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解决案卡信息填录、法律文书公开技术处理等方面的问题180余项,针对系统流程监控提醒超期案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实现案管部门集中管理和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深度融合。三是监控视角不留盲区。针对换押时间、裁判生效时间等信息过于分散、易导致监控滞后问题,打造“1+x”多单位联动机制,及时从信息终端获取第一手准确数据,服务流程监控。例如,与市第二看守所建立预超期羁押告知制度。看守所每周制作《超期羁押告知书》和《即将到期告知书》通报该院,该院案管部门指派专人逐案核查,对公安、法院换押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今年来已收到告知书81份,核查案件118件,发出督促换押通知40余次,有效规范换押,避免超期羁押。又如,与区法院建立生效刑事判决书周报告制度。区法院每周制作生效判决信息通报,依托该共享信息,该院案管部门及时督促承办人做好相关案卡信息填录及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今年来,已获得区法院共享案件裁判信息12份285条,促成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情形减少近80%。

  二是重深度,推进案件管理精细化。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督察。除对个案进行全程、实时监督外,定期选取一项工作内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子系统对近一年或近一个季度内办结的所有案件开展“地毯式”专项督察。今年来,采用不捕不诉案件逐案核查、批捕起诉案件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04件案件进行法律文书审签专项督察, 发现并纠正法律文书审签和电子签章使用等问题3类15个;针对2017年来办结的立案监督案件、2018年来审结的审查逮捕案件和一审公诉案件,进行三次案件信息录入专项督察, 发现问题8类67个,按照“谁承办谁填录谁负责”原则,督促各责任人分析原因、积极补救、整改反馈,促成所有问题落实整改到位。二是以系统为核心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准确。严格按照“案件系统信息填录应与实际业务办理同步进行”要求,纠正案件承办人在线下制作法律文书问题,杜绝线上线下“两张皮”“双轨制”。例如,就个别承办人在线下生成制作讯问笔录问题,督促承办人在办案系统中生成该文书,并将讯问后有犯罪嫌疑人签字、捺印的讯问笔录扫描到办案系统中,确保线上线下材料完整、一致。三是以长效规范为目标进行精准预防。在加强个案巡查提醒的基础上,针对办案中常见的司法瑕疵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中普遍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按部门汇总分析,形成《关于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后相关操作规范的通知》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应当注意的事项》,规范整体司法办案行为。

  三是增力度,落实案件监督考评常态化。构建“案件管理+纪检监察”联合监督新机制。密切案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分析案件管理工作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干警在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就专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等“程序短板”问题,开展联合通报3次,并推动通报形式由“列问题到部门”向“责任具体到人”转变,对被点名通报的承办人采取分级约谈、集中谈话等方式实行办案责任风险提醒,实现“管案”与“管人”双重同步监督。构建“流程监控”与“业绩评价”有效衔接机制。制定《入额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积分细则(试行)》,明确将案件流程监控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已对2017年度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提出评定意见22条,促进检察官增强程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