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台江法院利用“智慧法院”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7年11月9日,被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某普通商品房项目精装工程的需要,向原告厦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开关插座,双方签订一份采购合同,约定开关插座的单价、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期限等。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提供了总价值574948.86元的货物,被告应依约支付的货款为540451.93元,但被告实际仅支付了208151元,其余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向其偿还货款332300.7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受理该案,在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明确原被告双方对讼争事实无争议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被告装修企业表示公司因疫情影响,工人返城受阻、复工延迟,经营发生困难,资金运转受限,公司履行能力不足,希望法院酌情处理。承办法官当即表示理解,为在疫期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充分协调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还款方案。经过法院积极沟通、调解,原被告双方就欠款事实、分期还款计划、原告履行开票义务的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诉讼参加人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在征询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于2020年2月27日上午通过“智慧法院”平台制作了调解笔录,并由原被告双方在“智慧法院”平台上签字确认。

  在承办法官做了充分的庭前调解工作的情况下,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智慧法院”平台仅10分钟就完成了调解,做到了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又高效便捷化解纠纷,切实保障了诉讼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台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