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梳理全院干警春节期间的去向,要求干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非特殊情况,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离开。二是第一时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开庭、执行工作安排通告,告知当事人等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使用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三是审议并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号)》,对体温测量仪、口罩、酒精、消毒液、必备药品等物品的采购工作,对干警行为指引、分流分散就餐、来院群众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等事宜做出周密安排,确保节后工作开展万无一失。四是对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区等公共场所及其附属设施、车辆、食堂、电梯的进行消毒,对会议室、办公室、地下车库等密闭场所的清洁消毒及通风换气,确保环境卫生。五是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收集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各院干警健康情况及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