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江法院使用“云上法庭”系统,公开审理原告戴某胜与被告吴某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2019年4月18日晚,被告吴某勉因原告戴某胜深夜在家中听收音机影响其休息,便踹踢并撬开原告住所大门,闯入原告家中对其进行殴打。被告离开后原告立即报警并被送往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共花费医疗费3199.38元。原告认为,被告吴某勉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6239.38元。

  被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鉴于被告目前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法离开户籍地南平市,且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承办法官林明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云上法庭”系统和微信“出庭”小程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网上远程庭审。历时一个小时的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连线视频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庭审结束后,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向被告吴某勉推送了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被告通过手机进行电子签名。

  “云上法庭”系统实现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规范了庭审活动,既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又使法院工作公开透明,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疫情发生以来,台江法院先后引进了福建移动微法院、智慧庭审、云上法庭等信息化建设创新成果,通过网上庭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诉讼权利。截止2020年3月,台江法院已通过各类“云端”系统开庭审理案件27件,调解2件,送达11件。接下来,台江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信息化手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利用率,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实现互联网“云端”庭审常态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