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7时左右,我所在台江区老药洲街某新村楼下查获吸毒嫌疑人员宋某(男,46岁,福州人),经预审宋某对自己于2017年3月10日20时许在仓山区洪塘路某小区单元房内利用饮料瓶改制的冰壶吸食了大约0.2克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尿检,其尿液对冰毒及其衍生物呈阳性反应。现该人已被我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