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15时30分,宁化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陌生女子在宝龙广场向其借钱,怕是骗子,需要民警到达现场处理。接警后,宁化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名年约十七、八岁中学生模样的女孩在一家衣服店里徘徊,面对民警询问也不理会,并有抵触情绪,不愿到派出所。
经过耐心的劝导,民警得知女孩名叫刘某花,三明人,自称与一名网友约定好在宝龙广场见面,但其已独自在这里呆了两天,网友却拒绝与其见面。身上仅从家里带的300元也已花光,无奈想向别人借钱凑齐回家路费。为了尽快让离家少女能早日安全回到家中,民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民警的真诚开导下,少女终于愿意说出其有个表姐在福州工作。
通过电话联系,其表姐于当日傍晚6时许赶到所里,离开时,民警仍不忘叮嘱:希望其表姐告知其父母要对目前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可轻信网络朋友,其表姐向民警表示感谢后带刘某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