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印发《关于开展在全区党员干部在国有、集体厂房(店面)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力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台委发[2016]7号)及区纪委关于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公示的通知要求,台江区司法局按要求开展并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台江区国有、集体厂房(店面)出租情况摸底表》(本局使用区政府提供办公用房,没有出租情况)于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在单位对外公示栏予以公示,第一时间将公示资料照片上报区纪委规定信箱,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在此期间没有收到反映意见;近期将按相关通知精神,把《摸底表》再次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7年2月9日本局及时召集局领导、干部、职工通报相关情况,并就该项工作进行座谈,大家一致表示:一要举一返三,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干事出发点为公不是为私,绝不能踩法规和纪律的红线,严格按程序办事,无论任务工作都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二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深入落实“五抓五看”,善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