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台江法院受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9件,超2015年全年受理该类案件数近五成,其中因楼上住户将单元房改建为群租房引发纠纷达6起,同比增长200%。
特点:一是多涉多层租赁合同关系。实际租住人与房屋业主间往往隔着“二房东”、“三房东”,增加了承租人的租房法律风险,也增加了法院厘清事实的难度。二是多有私自分隔改建情况。整套房屋的承租人为二次出租,常私将房屋功能区域予以变更、增设卫生间、改建下水管道等,由此产生的房屋异味、漏水又成为邻里纠纷的源头。三是恢复房屋原状难度大。群租纠纷中当事人权益关系复杂、证据意识薄弱、责任归属难分清,加大了执行难度。
建议:一是制作推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就转租、改建、添附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以合同条文方式明确约定。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在新建住宅小区、特别是以大户型单元房为主的小区,就将没有防水要求的区域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说法释明,同时进一步增强出租人的证据留存意识。三是发挥法院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调解职能,联合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做好邻里间的矛盾化解工作。(台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