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新港警方接到报警人陈某称(男,43岁,福州人)其在台江区六一中路319号加油站,捡到客人钱包,内有现金975元、银行卡12张、身份证、驾驶证等物件。

  民警到达现场,通过身份证比对,寻找到失主黄某敏(男,26岁,莆田人),黄某敏高兴地将钱包领回,告诉民警自己在加油站给小车加油的时候,下车不慎将钱包滑落,黄某敏把车开走后,服务员黄某敏路过恰好拾到该钱包。一想到失主丢了这么多贵重的东西一定很着急,便报警向民警求助。失主黄某敏得知是陈某拾金不昧,便拿300元钱给陈某作为谢礼,陈某婉言拒绝,黄某敏万分感谢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