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1日上午9时许,后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小区发生纠纷。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时见双方当事人还在激烈的争吵。民警当即把双方分开进行询问情况。原来情况是这样的:报案人刘某是位保姆,今年五月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到李某家当保姆。当时是讲好了价钱,但到现在刘某已经工作两个多月了还未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多次找李某讨要而李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天刘某再次就工资的问题与李某发生争吵。刘某见讨薪受阻就拨打110寻求警方的帮助。认真仔细的听完刘某的讲述,民警又找到了李某了解事情的缘由。了解到李某之所以未及时付工资是因为嫌弃刘某做事不利索、卫生搞得不干净,以此想压价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工资至今未付给刘某。详细了解情况后,民警认真耐心地跟李某讲起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她这样做是不对的。雇主雇人做事如果觉得不好可以及时辞退,但你没有辞退而继续使用就应该按当初的协议付工资,不能借各种理由克扣和拖欠工资。经民警的劝解李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答应马上和刘某结算工资。此时刘某见李某终于答应付工资也露出了笑容并表示今后做事会更加的认真,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好。

  至此,一场因讨薪而引发的纠纷在民警的调解下最终得以解决,双方对民警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