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男子赵某在民警的帮助下,接受了熟食店老板对其在该店所购变“味”食品进行的道歉和赔偿,买卖双方对民警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8月10日晚,赵某在请朋友吃饭,便来到排尾菜市场某熟食店购买了几斤猪头肉。当他回家拿出买来的猪头肉准备做菜时,发现猪头肉有异味,顿时心里感到气愤。由于时间太晚,他决定第二天清早去找熟食店老板讨说法。8月11日早上,赵某来到熟食店,要求熟食店老板对昨晚出售给他变味的熟食进行赔偿和道歉。熟食店老板见顾客大清早就来索赔,心中不悦。于是,两人争吵起来。赵某见店老板耍赖,便拨打“110”报警。
随后,瀛洲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经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赵某的激动情绪,一边要店主确认昨晚出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经民警半小时做工作,熟食店老板终于承认昨天因天气炎热,没有及时将加工的肉食放入冰箱保鲜,造成出售的猪头肉有异味,并对赵某表示道歉和进行赔偿。赵某见民警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再三对民警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