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即“八一”建军节。为了普及老百姓在国防工作中的义务和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8月8日,茶亭司法所联合广安社区,在小区内开展《国防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向小区内路过居民发放宣传单为形式,以《国防法》第九章“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为重点,向居民普及自己应承担的国防义务和可享有的国防权利,包括: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