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男子踹门入室盗窃,自称是为了即将出生的女儿付医疗费。日前,福州台江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该男子2009年10月曾因盗窃自行车受过行政处罚。
2015年7月9日中午12时,吴某以脚踹门的方式,进入福州市台江区祖庙后弄20号一层的一民房内,盗走何某存放于房间内的联想牌B470A-IFI型笔记本电脑一部、台电牌X98-air平板电脑一部及现金30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事后,民警在现场勘查时提取到一枚指印,经鉴定该指印为吴某左手拇指所留由此将其抓获。
到案后,吴某称,偷东西后直接到五一广场找了一个路边不认识的路人卖掉。卖掉东西换的钱连偷来的那几十块钱用来交女朋友生小孩的医疗费。正是因为那时吴某女儿快出生了,没钱付医疗费,所以去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