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10时许,新港所接到象园旧鞋城有人爬上高压电塔轻生的警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在光明港河靠象园头一侧的榕南2路高压电塔的塔架上,坐着一个上身赤裸的男子,位置高度有10多米,扬言想要自杀。
民警立即请求消防和电力部门的支援并在现场拉起警戒带,划出警戒区域,疏导交通。社区民警翁东明登上高塔对面的楼房,向其喊话,安抚情绪,劝说其放弃轻生念头。在沟通中,其他民警通知其一个女性朋友到场,因为她双腿残疾,行动不便,民警果断地背起她爬上楼房,让她与跳塔者直接对话,亲情感染。
经过民警的努力劝说,男子终于于12时许自行下塔,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劝说,并端来饭菜让他吃了午饭,同时也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经查,该人林某(男,39岁,闽清下祝人)有肢体残疾。一个多月前,在协和医院门口因驾驶残疾车进行营运载客,被鼓楼交警扣押了残疾车,因想不开要产生轻生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