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不用培训考试办理驾驶者为由诈骗他人获刑。
2015年1月份起,李某以认识熟人不用考试、培训就能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袁某某人民币7000元、丁某某人民币6500元、张某人民币5000元、余某某人民币9000元、李某某人民币7000元,合计34500元。李某于2015年l月30日向袁某某提供两本伪造的驾驶证。现李某已经全额退还赃款。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伪造驾驶证之手段,骗取公民私人财物,金额达34500元,数额较大,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