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加强四个方面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成立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而申请资金保障。台江检察院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并列入每年区政府预算,为司法借助社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此外还争取场地保障,加强宣传工作。台江检察院加强与区政府沟通协调,克服各种困难,争取到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三楼一间独立房间作为“检爱驿站”办公室。在“检爱驿站”设立宣传展板和制作未检工作专题纪录片、未检工作宣传画册及典型帮教案例集,从多方面、多角度系统地介绍该院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与鲲鹏中心协作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