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此,台江区委书记陈曾勇同志专门作了重要批示,从场地和资金两个方面充分保障区检察院开展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在区办公场所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区委领导大力支持提高场地保障。将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三楼腾出一间专门办公室作为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与台江区鲲鹏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联合设立的“检爱驿站”。该驿站旨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衔接配合,为青少年打造维权的平台、心灵的港湾和拓宽视野的窗口。

  在台江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经验交流下,台江区政府积极划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专门用于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聘请社会专业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帮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并将该项经费列入每年台江区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动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