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双目失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某某原先是在其户籍地古田冸洋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学会了盲人推拿后,想来福州老乡的店里工作,增加收入的同时也能够充实生活。台江区司法局上海街道司法所收到张某某的申请,对张某某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后,同意接收张某某在上海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2015年1月,张某某开始在上海司法所社区矫正。稳定的工作,固定的住所,本应生活安逸的张某某,却一直有个愿望——可以成为一个有身份的人。
得知了张某某的这个愿望,上海司法所与监狱、派出所等多部门联系,了解到早年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在去监狱服刑的同时,当地户口已被注销,而像张某某这种保外就医出监的人员,必须等到刑满之后才可以办理户籍。张某某要到2023年才刑满,也就是说在剩下的近十年时间里,张某某都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接下来的几个月,司法所没有放弃为张某某协调落户一事。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司法所工作人员感觉到这是一个好机会,立即又与张某某户籍所在地古田冸洋司法所、派出所、监狱等相关部门联系,冸洋派出所答应会将张某某的情况提交上级部门审批,但是需要时间。农历春节长假过后,上海司法所与冸洋派出所联系询问落户的相关事项,被告知仍然无法办理,又立即与冸洋司法所联系,希望他们能出面与派出所协调此事。2016年03月30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张某某终于办理了户籍登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三十日后就可以拿到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后就可以落实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帮扶措施。
张某某将这来之不易的户口簿夹在一本书里,他说他怕自己看不见,不小心将户口簿弄破了。张某某由衷的感谢上海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为他所做的一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