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人阮某、叶某在台江区福光南路一家银行门口蹲守。发现俞某从银行取钱出来后,两人驾驶小车尾随骑电动车的俞某。

  来到福光南路与鳌兴路交叉口时,阮某驾车将俞某撞倒,两人将俞某掉落在地上的3.47万元现金抢走。日前,台江法院以抢劫罪各判处阮某与叶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各处7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