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江区检察院规范“四个坚持”,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侦监部门坚持每案必核。通过查阅文书、讯问犯罪嫌疑人、复核相关证据,全面审查案件事实。2015年以来,经审查纠正公安机关立案程序瑕疵、强制措施不当适用等5类问题22件次。对审查逮捕疑难、复杂案件推行科室讨论前置机制和检委会“会诊”机制,多视角分析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坚持集中研究。

  除此之外,侦监部门还坚持适时介入。截至目前,已经对29人网络赌博、跨国电信诈骗等重大案件第一时间派员参与侦查机关讨论,了解和掌握侦讯进展情况,并就强制措施适用及证据收集、固定和保全提出指导性意见6件次。该院还坚持逮捕案件诉讼跟踪。重点对捕后轻刑案件进行逐案逐人剖析,查找并即时改正批捕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据统计,捕后轻刑判决率同比降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