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严明纪律,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日前,根据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台江区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通知精神。

  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通过学习,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移风易俗、文明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