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案件是人民群众透过解决过程了解检察机关司法的公正性的一条重要途径。对此,台江检察院院控申部门的干警牢牢把握案件质量,不负刑法赋予的监督职能,做到对内对外监督都不松懈。
在化解陈某平等人要求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张某妹依法收监执行的信访案过程中,信访人陈某平情绪激动,认为司法不公,多次到省市院缠访闹访。为了公平公正处理该信访,该院控申科干警们先安抚陈某平情绪,让其对该院建立起信任,并安心等待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协同该社区矫正办公室马不停蹄地走访信访人所在社区了解张某妹的情况,后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为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之规定,又主动与区综治办和区司法局协商,并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台江区人民法院撤销对张某妹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将其收监执行。其后,台江区司法局依法向区人民法院发出对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妹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者亦作出对罪犯张某妹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收监执行的刑事裁定。
最终,在该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罪犯张某妹被依法收监。信访人陈某平反映满意该院的检察监督,并送来“高效执法,秉公办事”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