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8时许,我所民警在苍霞新城附近巡逻时,发现路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没锁倒在地上,而旁边却没有一人。出于职业敏感,民警怀疑是一起交通事故,立即将车停下,并到旁边查找受伤人员。结果找遍了附近也没有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再看电动自行车上也没有碰撞的痕迹,经询问110指挥中心也没有接警记录,民警只好将电动自行车牵回所里。
经民警认真查找,在电动自行车的车筐内找到一本旧病历,民警根据病历上的姓名,通过警务系统查找到了家住苍霞新城的李先生,经确认电动自行车确实是李先生丢失的。原来昨天晚上,李先生因贪杯而醉酒,将电动自行车扔在了路边。第二天酒醒后,一点也想不起来昨天的事情,电动自行车也没有找到,其爱人正在家里和他生气。民警听后温馨提示说:“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很危险的事情,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一定切记不要酒后开车了”。李先生拉住民警的手说:“谢谢警察同志将我的电动自行车送回,以后我再也不酒后开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