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上午11时许,新港所民警接到一起元一花园江先生的求助警情。民警驾车来到现场询问具体情况。原来,家住元一花园一号楼301的江某喜心疼老婆腰腿疼痛,4日前在天猫网上买了一个价值约310元的“鑫科”牌家用白色全身按摩机,江某喜告诉民警这是他送给老婆白色情人节的礼物,接到快递员电话时他正好在上班,于是交代其放在小区的传达室。

  等到江某喜下班到家,却发现并没找到自己的包裹,“本想给老婆的惊喜不见了,别人的东西都还在,就我的没了,我打了快递员电话,他说放好后就离开了,传达室的保安也表示有申通快递有来过”。民警从门卫老李处得知该小区并无替人保管寄存物义务,如果丢了东西,也必须业主自己负责。

  江某喜无助只能寄希望于民警,民警找到物业一同查看了监控录像,原来江某喜的包裹的确是由一名男子在保安恰巧不在时领走,物业反应出这是住在7号楼301的江某熹先生。

  无巧不成书。二人的楼房号和姓名如此相似,江某喜的包裹被错拿的可能性非常大,民警果断带江先生上门,而江某熹正在吃饭,尚未打开包裹,看到民警登门告知详情,查看了刚取回的包裹,结果确系拿错,向江某喜道歉后,归还了按摩机。江某喜对民警万分感谢,欲留民警用餐,民警婉拒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