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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10:21:23 http://tjca.fzzfw.com.cn/ 【字号 大 中 小】
3月7日12时许,后洲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白马南路附近某小吃店内有人手机被偷。接到指令我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到场后,经被害人指认及调看监控探头,当场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经带回所审查:三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蓝某某(男,31岁,广西人)、黄某某(男,42岁,广西人)、兰某某(男,48岁,广西人)供述在113路公交车上盗窃被害人何某放于上衣右口袋内的一部苹果5S手机的犯罪事实。目前,三名嫌疑人均对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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