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走失在派出所度过一天一夜,家人只为给其教训,“故意”不来接走。
1月10日晚十点许,在宝龙城市广场麦当劳,有位看上去仅5岁的小女孩,一直在店里跑来跑去,无家人看管,于是麦当劳营业员报警向民警求助。
民警到现场后,经了解,小女孩,7岁,跟伯母一起住,在福州上学,父母人均在漳州云霄。我们将小女孩带回所里后,联系了其伯母,可伯母称:现在太晚了,等到明天会来所里接走。之后,电话便均无人接听。无奈之下,我们民警将自己的宿舍让给小女孩,自己在办公室椅子上窝了一宿,小女孩就这样在所里度过了一晚。
第二天,民警便带小女孩吃了早餐,然后再次打给其伯母,可伯母一直称没空。小女孩在派出所也不会害怕,看起来很是熟悉的样子,于是我们民警想方设法联系到了其在云霄的母亲,母亲说小女孩经常自己一个人跑掉,每次走丢了便会被人送到派出所,这次就让她在所里多呆一天,长长记性。看来,这俨然是一位派出所“小常客”了。
直到11日晚7时许,在我们“三令五申”之下,终于看到了小女孩的伯伯赶了过来,我们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一定要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可以通过走丢这种方式给孩子长记性,万一被坏人拐走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也让小女孩在路上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记得找警察叔叔。小女孩的伯伯万分感谢民警照顾了其一天一夜,之后带小女孩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