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燕)两狱友刑满释放后守在银行附近,故意开车撞倒取钱者后实施抢劫。
20岁的阮某某与32岁的叶某某均是古田人,两人在狱中认识,刑满释放后,合伙租了一辆小车。
2015年9月16日中午12时许,犯罪嫌疑人阮某某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福州市台江区福光南路建设银行门口看见俞某某进银行取钱,遂生歹意。两人驾驶租来的小车尾随从建行里取钱出来的俞某某,到台江区福光南路与鳌兴路交叉口靠近阳光城凡尔赛宫小区路边时,由阮某某开车用车子的右边撞击受害人俞某某骑的电动自行车后部至被害人摔倒,犯罪嫌疑人叶某某下车将被害人俞某某装有现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的黑色塑料袋抢走,抢劫成功后两人开车逃离现场,监控记录下了全过程。后依据监控录像查找到车牌号,顺藤摸瓜将二人抓获。两人供述案发后将现金分赃,被害人俞某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经台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两人的行为涉嫌抢劫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