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凌晨2时许,报警人吴小姐坐在茶亭所值班室内一边低头扯着衣角流泪一边对着民警欲言又止,在民警耐心劝慰下,吴小姐称自己被人强奸了要报警。

  经了解,吴小姐系江西人,在福州台江区某公司上班,租住在广达路某民房内。为节省租金,吴小姐选择与他人合租,而其的合租人是一陌生男子廖某。两人长期相处下来,各自做自己的事,互不干扰,也未发生太多问题。

  近两日,房东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后,与吴小姐同居的男子廖某表示了不满,他认为平常厨房、洗浴的场所多是吴小姐在使用,增加的租金应由吴小姐来付,而吴小姐不同意,既然租金提高了,那也应当两人平摊,两人因此多次发生口角。

  11月16日晚上11时许,吴小姐下班回到租住处后,廖某就从其屋内走出来,说吴小姐晚回吵到其休息,并开始对吴小姐进行谩骂,称其每天这么晚回是不是“做鸡的”。吴小姐回了几句后,廖某就回到自己屋内并大力关上房门。

  没想到,当吴小姐洗完澡回到自己房间准备休息时,房门却被廖某踢开,廖某闯进吴小姐房间内,嘴上说着“反正都是被人做的,也让我做一下”,强行与吴小姐发生性关系。

  事情发生后,廖某就离开出租房,吴小姐十分害怕,怕廖某又回来,不敢一个人呆在房间,就慌慌张张离开,不知不觉走到了茶亭派出所。

  该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