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三万元电缆,企图变卖成九千余元时发现被捕。

  2015年5月3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智,系福州市台江区融侨江滨广场工地工作人员,和犯罪嫌疑人袁某民、柯某花经事先联系,在福州市台江区融侨江滨广场工地私自将四捆工地在用的矿物电缆作为废弃的电缆以95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袁某民。

  袁某民联系犯罪嫌疑人马某东一起到该工地运电缆。三人及刘某贵将工地上的四捆矿物电缆搬到车上后离开工地时被发现。被盗电缆在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口附近被截获,经鉴定价格为31180元。

  本案经台江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陈婷如 林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