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0日,瀛洲所处罚一起妨害公务案件,3名嫌疑人陈某平、肖某忠、肖某英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10月9日16时许,台江瀛洲所辖区台江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违规逆行的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台江交警黄长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在黄长兴处理事故过程中,电动车骑行者陈某平的丈夫肖某忠和小姑肖某英赶到现场,在听到黄长兴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后3人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不仅在言语上辱骂威胁黄长兴,肖某忠还冲到黄长兴面前对着其头部就是重重一拳。黄长兴尽力躲闪,但没还手。

  随后黄长兴控制住肖经忠并将其带到瀛洲派出所。在瀛洲派出所值班室里,陈某平等3人不仅没有收敛,仍继续对黄长兴进行辱骂威胁,陈某平还咬伤了黄长兴的右手食指。随后3人分别被民警控制住。

  民警立即对该起案件展开调查,并调取探头、执法记录仪的录像。经法医鉴定,黄长兴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10月10日,肖某忠等3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瀛洲派出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