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 陈婷如)牛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信用卡给男友使用,并帮助男友按时还款。两人分手后,牛某未要回该卡,男友继续使用信用卡,牛某无力还款导致信用卡透支被台江区检察院起诉。

  2011年11月11日,牛某以大洋百货员工的名义向光大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初始额度30000元。而后牛某申请将额度提升至39600元。同时牛某还向光大银行申请提升临时额度至51400元。这张涉案信用卡是牛某自愿将涉案信用卡密码告知程某并将该卡给程某使用,男友的每一笔消费牛某都会收到短信通知,但从未制止过男友使用该卡消费。2014年6月8日,该卡最后一次还款5000元后就再未还款。光大银行多次以上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其还款,至今尚未还款。牛某被公安机关拘传到案后说,2012年4月初,两人分手,程某并未应牛某要求将信用卡返还。二人分手后截至案发,牛某也没有再要求过程某归还信用卡,没有制止过程某使用该卡消费,牛某说所透支的金额均是其男朋友程某透支的。程某消费后如果不还款,牛某就自己去还,但之后因其收入有限,未能还款。而牛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立案后,前男友程某始终未到案配合调查,仅有一次电话记录,且电话中程某不承认其有使用前女友的信用卡。但两个商铺的老板可以证明程某是该信用卡的使用人,一个证明牛某的男友程某经常刷卡买金器,另一个老板证明程某每个月都会去他那儿刷卡批发一些冰箱、空调等大件的电器,因此印象深刻。截止2014年10月14日,该卡共欠款44953.64元人民币。

  近日,牛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台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犯罪嫌疑人情况:

  犯罪嫌疑人牛某,女,1986年5月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荆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