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婷)今年以来,台江检察院精心构建由法警、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组成的办案安全五级责任体系,切实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保障办案安全。
该体系由法警准确掌握讯(询)问对象的身体状况并在值班登记表中登记备案,监督承办人是否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提醒承办人关于讯(询)问对象的留置时限问题12人次;由承办人开展讯(询)问前体检工作,并根据情况制定安全方案,同时,对法警看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讯(询)问对象安全。由部门负责人重点检查办案安全预案是否切实、全面;案件进入审讯状态后,或亲自参加审讯工作,或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整体监控办案安全,及时提出意见40余条。由分管检察长协调建立侦警一体化协作机制,指挥落实“审、看、录”相互监督的办案安全工作模式,确保审讯突破、外调取证、安全保障等工作同步、规范开展。由检察长全局统帅,根据办案需要调动法警力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相关技术人员,为办案提供人员和装备保障,并不定期开展办案安全督查5次,有效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