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情况: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93年2月生,初中文化,无业,福建省平潭县人。
正文:
(陈钦 陈婷如)男子酒店内要求提供异性服务,小姐提供异性服务后反被抢劫财物。日前,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4年10月9日晚19时许,陈某通过电话联系,以支付现金要求提供异性服务的名义将被害人小玲(化名)骗到福州市晋安区福州汽车北站附近某快捷酒店内,之后在服务结束后,被告人陈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被害人小玲进行胁迫,然后用透明胶和台灯电线绑住被害人的手,从被害人陈玲的包内抢走现金人民币1200多元,一部苹果4代手机及三张银行卡,并逼迫小玲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后逃离现场。随后陈某取走小玲其中一张海峡银行卡上的人民币3600元。
同月13日22时许,陈某使用相同的方式将被害人小英(化名)诱骗至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51号某酒店房间内,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被害人王吉英进行威胁,并用尼龙绳将被害人的手脚捆绑起来,从被害人王吉英的包内抢走现金人民币100多元及一张银行卡,并逼迫被害人小英说出该银行卡的密码后逃离现场。随后陈某取走被害人王吉英银行卡上的人民币20000元。10月14日,陈某在福州市台江区南公园附近的网吧被警方抓获。
后台江法院以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