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工具半分钟撬锁,就这样他入户盗窃多起,金额达十余万元。目前,该案由台江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4年5月26日下午,顾某喊来三个同伙来到作案小区选择一个人员进出较少的居民楼,三个人从一楼开始,逐层在住户门口听,发现很多住处里面都有人在家,直到上到了四楼,顾某在这个门口用耳朵凑近大门听了听,确定里面没有声音后,一人上去敲门,其余同伙在楼道与拐角处望风,敲门无人应答后,将该户作为盗窃对象。顾某利用一把万能钥匙和一张锡箔纸并在一起,插入防盗门的锁芯来回的试,半分钟左右门就开了,进而团伙入户盗窃。
2014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顾某被公安查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一个棕色挎包内查获三瓶锡纸条,两把T型钥匙,一把尖头的开锁工具,一把L型开锁工具,一把扁长方型开锁工具,一串共两把钥匙。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顾某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作案六起,盗窃财物金额达人民币142252元,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台江区人民法院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