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18时许,苍霞辖区群众林先生到派出所内报警,称在下杭路工商银行ATM机上拾到一张银行卡和ATM机吐出的300元人民币。我所民警接报后立即联系银行方面寻找失主,但由于银行下班暂时无法了解到储户情况。17日上午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向民警告知了银行卡持有人的信息,民警得到信息后立即通知持卡人林小姐到苍霞派出所领取银行卡和300元人民币。17日中午持卡人林小姐来到我所,经核实了持卡人身份等情况后,民警将银行卡和现金归还给了陈先生。当林小姐先生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和卡时连声向民警道谢,对公安机关民警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敬佩和称赞,并打电话向好心的市民林先生表示崇敬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