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9时许,茶亭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儿童公园路电动车停放处发现其两个月前被盗的一辆电动车。我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报警人陈先生指示下,对该辆电动车的车架号等进行比对,确认该辆电动车就是陈先生两个月前被盗的车辆。当时民警判断该车车主应该在附近办事或上班,立即展开布控,于当天中午12时许,将前来取车的一女青年及其父亲带回所里进行审查。审查中,女青年的父亲万某坚称该车是其在路边见有人低价卖出买的,女儿只是今天陪其出来做事才骑的。而女青年却称该车是她自己买的,与其父亲无关。最终在民警细致询问下,两人承认该车是父女俩一起在金鸡山附近非法购买的。
目前,万姓父女两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