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015年6月8日,从浙江来福州打工的小伙子赵某因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器被别人偷走,不忿损失,转身去偷别人的充电器。结果,他由受害者变为了违法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5天。

  6月8日20时许,台江瀛洲派出所接到台江区忆力江滨保安报警称,抓到一名盗窃电动车充电器的小偷。瀛洲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盗窃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审查。

  原来,6月8日旁晚,来福州务工的赵某把电动车停在了忆力江滨小区附近的路边,等到晚上19时他办完事回来,发现自己放在前面车篮里的充电器不翼而飞。但是,他没想到报警却萌发了偷别人电动车充电器来弥补自己损失的念头。于是,赵某来到忆力江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找寻目标。碰巧的是,赵某很快在停车场中找到了目标,正好有一辆电动车在充电,使用的充电器和自己被偷的型号非常接近。于是赵某便顺手牵羊偷走了这个充电器。但让赵某没想到的是,停车场的视频探头拍下了他偷窃的整个过程,小区的保安立即报警,他被当场抓获。

  最后,赵某因为盗窃他人财物被瀛洲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