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检察院以学习贯彻高检院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契机,持续推进该项工作规范化。

  一方面,切实领会精神。《通知》下发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预防科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专题讨论当前本院在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表现,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强化对外行为的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加强行为规范。明确今后对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由单位统一安排或批准,用于警示教育的讲稿或课件必须经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两级审核,杜绝个人随意行为和泄密行为。同时,探索建立警示教育效果评估机制,要求面向不少于30%的授课教育对象开展调查评估,在确保活动效果的同时,积极打造警示教育精品课程。